全国模范地质队
浙江省第七地质大队成立于1958年,最早为浙江省地质局在丽水地区组建的第八地质队和第九地质队。又历经温州地质队、浙江省第三地质大队、丽水地区地质大队等变革,1984更名为浙江省第七地质大队,队名延用至今。
浙江省第七地质大队扎根丽水山区65年,为国家找到一大批包括遂昌金矿等宝藏,为国家经济建设作出重要贡献。80年代末开始,大队进入施工业市场,组建浙江省第七地矿工程总公司,后又与浙江省隧道工程公司合并,在矿山、市政、公路、水利水电市场大展伸手,2001年被评为“浙江省最大的隧道公司”。
2022年5月,浙江省地勘事业单位改革正式落地,浙江省第七地质大队划分为事业版块归浙江省地质院管理;浙江省隧道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划归浙江省自然资源集团。
2012年,七队先进事迹报告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
2022
浙江省地勘事业单位事企分离改革落地。组建浙江省地质院(正厅级)和浙江省自然资源集团有限公司(比照副厅组),企业版块浙江省隧道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划归浙江省自然资源集团,浙江省第七地质大队划归省地质院,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2012
浙江省第七地质大队被授予“全国模范地质队”、“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国重大先进典型”、“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6月21,中宣部,国土资源部,中共浙江省委联合在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浙江省第七地质大队先进事迹报告会。
1997
浙江省第七地质大队、浙江省隧道工程公司两单位实行合并重组。合并后单位名称为浙江省隧道工程公司,保留浙江省第七地质大队番号,注册在杭州。
1992
设立大队驻杭州办事处,与浙江省地矿勘察院七处为一套班子。同年,地矿厅组建浙江省隧道工程公司。
1988
4月1日,在丽水九里举行建队30周年庆祝活动。省局领导、丽水地委、行署领导、丽水地区各县领导及有关单位到队祝贺。
1984
浙江省丽水地质大队更名为浙江省第七地质大队
1978
由省第三地质大队在丽水地区工作的二分队、六分队、七分队和八宝山工区、丽水地区地质队组成浙江省丽水地质大队。队部设丽水天宁寺。
1971
第三地质队、第六地质队、第七地质队、663队、物探队等在浙南和浙西的地质队合并成立浙江省第三地质大队,队部设在金华后城里。在丽水地区设立二分队(景宁三枝树)、六分队(遂昌治岭头)、七分队(青田石平川)等3个分队。
1964
浙江省温州地质大队分成浙江省第六、第七、第八三个队。七队到黄岩五部铅锌矿区开展普查勘探。
1960
浙江省第五地质大队更名为浙江省温州地质大队
1958
在丽水地区组建浙江省地质局第八地质队和第九地质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