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廉七队建设专栏》第四十一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讲话系列摘录
供稿:党群办    发布日期:2024-07-14
摘自习近平总书记2013年8月考察辽宁时的讲话


   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对领导干部来说,守纪律本来是一个常识,但就是这个常识也被一些人淡忘了、丢弃了。这些年,在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中级干部中,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工作纪律、群众工作纪律的行为不是在减少,而是在增多,一些目无法纪、胆子比天大的典型案例发人深省。

   所有领导干部都要牢记,一切权力必须有边界、受监督,决不能越界、越轨。要加强党章及其他党内法规的学习,心存敬畏,手握戒尺,“吾日三省吾身”,使守纪律成为浸在骨子里、融在血液中的自觉修养。

地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岩泉街道城北街875号  邮编:323000

浙ICP备18034624号-2  

版权所有:浙江省第七地质大队©2023-2033

技术支持:浙江省第七地质大队   管理登录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