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第七地质大队被中国地质学会命名为“第三批地质工作诚信单位”
供稿:党群办    发布日期:2024-09-26

   为进一步加强诚信体系建设,服务地质事业高质量发展,经过大队积极申报,浙江省地质学会推荐,中国地质学会严格审核、评审和公示等程序,9月24日,浙江省第七地质大队被正式授予第三批“地质工作诚信单位”荣誉称号,评定结果有效期为五年(2024年9月24日至2029年9月23日)。





        

   一直以来,大队紧紧围绕新时代地质工作要求,瞄准“坚守地质找矿主业、支撑自然资源管理、服务生态文明建设、保障民生发展安全”的新战略发展定位,致力于技术创新和服务质量的提升,为实现地质事业高质量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动力,充分展现了全国模范地质队的责任与担当。未来,大队将再接再厉,进一步加强诚信体系建设,自觉接受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不断提升地质工作的专业化水平,充分发挥“地质工作诚信单位”的模范作用,力争为我国地质行业改革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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