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省地质院矿业绿色发展研究所在丽水组织召开浙江省未利用矿区调查评价项目第四批成果验收会,大队承担的丽水地区43个省部级未利用矿区调查评价项目成果报告全部通过评审。
未利用矿区调查评价项目是部、省深化矿产资源国情调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进一步提高国内矿产资源安全供应保障能力的重要举措。按照省自然资源厅和省地质院统一部署,大队承担了丽水地区43个未利用矿区调查评价项目(其中2023年已完成自然资源部部署的3个未利用矿区调查评价报告评审)。自任务下达以来,大队高度重视,抽调精兵强将,精心组织召开工作部署会、推进会及技术交流会,项目组成员全力以赴开展内业资料收集整理、野外实地调查、召开座谈会以及报告编制工作,按时完成了工作任务。
内业整理期间,项目组成员系统收集省、市、县有关矿产资源管理、矿产资源规划、生态环保、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政策文件,在查清各类调查对象底数的基础上,系统梳理影响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技术经济、外部环境、生态环保、产业政策等方面的制约因素,查明矿区未利用原因。
野外调查期间,项目组成员顶住酷暑高温,深入矿区现场,开展钻孔、平硐、槽探等控制点复核工作,运用RTK、无人机等多种手段,掌握矿区现状、外部环境条件、矿产资源加工配套条件和属地政策等。通过与各地方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矿业权人座谈,全面掌握了未利用矿区的“难点”、“堵点”。
经专家评审,给出丽水地区未利用矿区调查评价如下:“可出让区块5个,可支持快速上产矿区16个,可快速提高工作程度矿区5个,暂难利用矿区18个,其他情形4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