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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地质灾害分级和预报预警分级响应
供稿:地灾中心 发布日期:2024-03-06
按照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程度分为一般、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四个级别。1. 一般突发地质灾害:因灾造成死亡人数在3人以下(以下不含本数,下同),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2. 较大突发地质灾害:因灾造成死亡人数在3人以上、1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3. 重大突发地质灾害:因灾造成死亡人数在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4. 特别重大突发地质灾害:因灾造成死亡人数在30人以上,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各级自然资源、气象部门要科学设定地质灾害预报预警指标,研判突发地质灾害发生的可能性高低,对可能发生突发地质灾害相关区域及时进行预报预警。预报预警级别从低到高分为蓝色预警(灾害发生的可能性一般)、黄色预警(灾害发生的可能性较高)、橙色预警(灾害发生的可能性高)、红色预警(灾害发生的可能性很高)。应急管理部门根据各灾种风险预报预警情况发布综合预警。预报预警信息发布后,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采取响应措施(蓝色预警等级不发布信息,各地根据地质灾害气象风险情况做好防范工作)。预警区域内的当地政府及村(社区)应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防范区的防灾、监测责任人和危险区域内的人员,并采取相应防范措施;当地政府、有关单位和人员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工作。应急管理、自然资源、水利等部门实行24小时应急值守,加大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报预警密度;开展会商,研判地质灾害发展趋势;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地质灾害预防工作;开展预报预警区域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防范区的巡查与监测;做好地质灾害预防工作情况的每日统计、分析和报告。在黄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自然资源等部门滚动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报预警;加强短时预警;必要时,当地政府组织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防范区的人员转移等应急工作;省级应急专家队伍与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做好待命准备。在黄色、橙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当地政府要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防范区等受灾害威胁区域的人员转移等应急工作;应急办公室视情派遣省级应急专家队伍与应急抢险救援队伍进驻预警区域。